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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合川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9-27 15:05:36

2014年合川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  龙朝斌律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     丧葬补助金标准: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庆市标准为4252元)×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同样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相关法规规定,重庆市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的范围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合川工伤律师)  http://longx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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