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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工程款-货款律师函-合川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9-26 15:49:30
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与贵公司于2012年·月·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已全面履行该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并与贵公司对施工工程量及价款进行了结算。现贵公司仍欠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劳务款·00元(大写贰··万伍仟捌佰陆拾伍元整)。
现我所受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的委托,特就贵公司欠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劳务价款及逾期付款及违约金的相关事宜函告贵公司,请贵公司慎重考虑:
一、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十日内主动向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联系并支付贵公司拖欠的劳务款··00元。
二、若贵公司未能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十日内未向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支付贵公司拖欠的施工工程劳务款··.00元,也未能与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或我所承办律师进行协商解决,我所将依法接受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贵公司支付该项工程劳务款··.00元并要求贵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及要求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声誉上的损失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函告!望贵公司切实处理好贵公司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避免因贵公司的行为给双方公司造成不必要纠纷和损失,同时希望贵公司从维护自身形象的大局出发及时与重庆··建筑劳动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化解双方的矛盾,请慎重考虑!
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
龙朝斌 律师
2013 年7月23日
附龙朝斌律师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号5-42号
邮编:401520 联系电话:13508356208
合川律师
http://longx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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