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
2013年1月21日,**坐在**的货箱上被电线拌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事件发生后,**的亲属向**提出了民事诉讼赔偿。
在诉讼判决后, 的家人与我们家属协商进一步支付赔偿款事宜,并已按照
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了其应当支付的赔偿款。我们认为 **悔过表现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兰江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受害人家属对**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合川法院、检察院对**从轻处罚、给予** 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致
受害人家属:
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龙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