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2-02 22:39:23
车主(驾驶)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搭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节约出行成本和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明确拼车出行的相应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条款,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自驾出行的基本线路(具体以实际出行线路为准)为: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行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费。
第三条、本次自驾拼车是结伴出行,相互之间提供的是免费和无偿的服务,参与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拼车出行为结伴性质,如果出行过程中发生任何非驾驶员、车主或搭乘人员主观故意导致的任何意外事故,本车乘坐人员之间将互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必须购买不低于60万元的出行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均无异议,双方签署本协议都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合川律师
本文来源于龙卫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