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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1-05 21:52:38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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