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事故常用处理技巧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3-15 09:49:32
普通交通事故常用处理技巧
今天有空,发挥下自己职业优势,整理、分享一些普通交通事故处理的常用技巧,算是为朋友们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吧——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说明:(1)这帖针对普通交通事故,不完全适用于复杂、疑难重特大事故;(2)内容只针对常见问题。
一、事故现场处置
(一)做足安全措施,防止次生危险
相信朋友们都看到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敲诈勒索甚至抢劫、绑架的新闻报道,也看到过事故现场处理不当引发二次事故的新闻报道。说到这儿,我有一位朋友的朋友,女性,她车被追尾,然后很潇洒地打起双跳,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就在她已经侧身、单脚刚落地的一瞬间,“砰……”第三辆,出租车,没踩刹车就又追上来了……我那朋友的朋友,医院里躺了半年。
所以,遇到事故,千万别急着解开安全带,千万别急着解锁中控,更千万别急着开车门!如果事发月黑风高夜,如果事发喊破嗓子也没人理的路段,如果您的车子高大上,如果您独自一人特别是貌美妹子……总之各种如果,让您身处危险境地,先别下车先报警,必要情况下一脚油门走人再说。
当然,前一段说的是特殊情况,常规情况下,遇到事故,请:停车,双跳,观察确认周围情况安全后再解开安全带,下车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处理后续问题。
(二)尽量保留原始现场
遇到事故,第一时间停车保留原始现场形态(高速公路另当别论,请遵守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的特别程序、要求),这是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确定民事赔偿的基础。
举例:有一朋友在车道内正常行驶,对方车辆小角度变道发生刮擦。对方态度一开始出奇的好:“兄弟,实在不好意思,我走神了,没看到你,我全责,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朋友听了那是相当受宠若惊啊。对方又说了:“你看咱们这么占着两车道,后面都堵住了,咱们的事情不大,要不靠边商量一下吧。”朋友二话不说就靠边了,那货一靠边就变脸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大家别浪费时间,各自走人拉倒吧。”朋友不爽:“你全责诶……”还没等话说完,对方继续变脸:“你变道还我全责?哪有你这么不要脸的人?”说完上车一脚油就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固定下来就移动现场,都是耍流氓!!!
另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对方跑了,追,还是不追?我的建议是:不追,原地现场报警、报自己的保险。为啥?因为您往往追了也白追。我有一朋友,和公交车擦了,公交车头也不回就走了,朋友发飙奋起直追,追倒是追上了,也把公交逼停了,先不说被一车乘客骂死,单单被等来的交警冷冰冰的一句话就给闷死了:“没有事故现场,没法定责!”(其实让她发飙的那个原始事故,是她自己的全责。)。
那如果报警了,警察抓不住凶手咋办?我只跟您说一句话:那您尽量创造条件让警察抓住“它”啊——车里装个好点儿的行车记录仪,管用啊!!!我的记录仪装了一个月,就抓回来了一个那个“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块,记录仪的一大半投资就回来了啊。如果,猫实在没逮着耗子,您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吧,无非就是理赔金额打个折扣,至少比冒着危险追“它”做无用功强。
(三)及时正确固定证据
关于现场的证据固定,我坚持认为,行车记录仪是个很好的东东。甚至今天一个差点儿干架的行车纠纷(不是事故),让我想把一个摄像头的记录仪换成前后左右各一个、四摄像头的。除记录仪外,我这儿提一下另一种常用固定证据的手段——拍照吧。
现场拍照既要有细节,又要有大局。大局,是现场全景图,能在一张照片内反映现场整体情况,比如要能看得出两车的整体相对位置、两车与车道线的相对位置等等。我一般至少拍两张全景图,车前一张、车后一张,一般都是距离车辆十米左右的位置拍摄。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想两侧的全景也应该要拍一下吧。细节,一是注意全景中的细节要清楚——全景图里车牌号总要能看清楚,车道线、隔离带之类的也要能看清楚;二是注意车损细节,两车到底伤在哪里,伤势如何,都应该有照片记录。
(四)自行协商或快速处理之现场防坑
很多城市出台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想描绘一幅以自行协商也就是私了为基础的美好和谐的交通画卷。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其间,对方坑,交警坑,就连自己不小心都会给自己整个坑出来。
1.熟知规则
行车和事故划分规则要熟悉,快速处理的规则也要熟悉。行车和事故划分规则是考驾照的基础课,咱就不在这儿啰嗦了。快速处理的规则首先要知道的是,什么事故该快速处理,什么事故不能快速处理,这是事故现场怎么处理的第一个基础问题。
这里说一下基本操作,法规政策也差不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也就是说这些事故不能自行协商、快速处理):(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警惕出尔反尔,及时固定责任划分
前面说的保留原始现场、及时正确固定证据,都是预防对方出尔反尔做的基础。
对了,有人会说,既然谈好了责任划分,事故又不大,当场赔钱走人就可以了啊,没必要再写什么协议书吧。呵呵,这一点啊,我只能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么做应该没问题。不过我还会告诉你一件事,我一朋友人品极差,遇到小事故现场拿了对方全责方的钱就走了,没有任何字据;可是,可是,第二天接到JCSS的电话要求接受调查,原因是对方第二天报警说我那朋友肇事逃逸!!!
(五)及时报险
凡是没有当场结清、赔付完毕的事故,务必当场要求、监督并确认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险,以免后患。如果不幸遇到无保险车辆,则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险。
(六)本部分小结
事故现场一般这么处理:确认并采取安全措施后,用现场拍照等方式固定事故现场的有关证据,双方互查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协商并签署确认协议书,必要时报警、报险,最后撤离现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二、无责方索赔技巧
车修好了,无责方向全责方索赔是经常出问题的环节,总是在各个场合碰到无责方诉苦遇到无赖全责方,头痛的不得了。其实,只要有正确的思路,绝大多数情况下,这都不是事儿。无责方索赔,最重要一条原则,就是绝不让自己的赔款进对方的账户。当然,如果有人一定不这么做的,那么,随便您吧。
如果遇到老赖拒不处理索赔,或者全责方一定坚持先收单等保险赔下来再赔钱给无责方,怎么办呢?办法有三:一是和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确认并约好,双方各自准备好保险理赔资料,一起提交给保险公司,但要求保险公司把自己那部分理赔款直接打入自己的账户;二是准备好自己的理赔资料,跟对方保险公司确认好,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三是准备好自己的理赔资料,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赔偿,即自己的保险公司先把钱赔出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再跟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去要钱。
前面三种方法要提醒的是——
第一和第二种方法,特别是第二种方法,往往对方保险公司会拒绝,我帮朋友按这些方法处理的时候,只有大保险公司很爽快地答应了,其他保险公司基本都是拒绝的。我是这样对付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请你重复一遍拒绝和拒绝的理由,我现在准备录音,并将向保监会投诉贵公司不依《保险法》的规定履行义务。大多数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态度立即就变了,然后就顺利索赔了。
第三种方法,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往往会算你自己出险一次。个人认为,在索赔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算自己出险一次也是划算的。
如果上面三种方法,被有关的、无耻的保险公司彻底拒绝的话,那么大胆起诉打官司吧。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么复杂可怕,甚至有时候都不用开庭,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上去不多长时间,法院就直接通知你去拿钱了。
如果对方的保险是足额的,并且在管辖和送达等方面都方便的话,那选择将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如果对方保险不足或者无保险,或者在管辖和送达等方面不方便的,那选择将自己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吧。
有人对告自己的保险公司有疑虑,因为自己的保险公司经常会讲保险合同里已约定“无责不赔”。其实,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所谓无责不赔约定的法律效力往往不为法院认可,另外你最大的武器是“代位求偿”!
三、人伤事故特别注意事项
关于这点,我要说的第一句就是:人伤事故,特别是伤情比较重、容易产生后遗症的事故,千万别轻易揽下不是自己的责任!!!
经常看得到和听得到的是,机非事故里,本来是非机动车一方的全责或者主责,但因为非机动车一方没有保险,机动车一方怕修车钱没着落就主动认下了全责。前段时间看到,机机事故,因为对方酒驾加只有交强险,坛子里的兄弟怕修车钱要自己出,所以在对方面包车里有人伤的情况下也认了全责。
这些朋友的想法我当然理解,但是,可能隐患也无穷大!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人身伤害案件的司法解释,如果人身损害后果是持续的,那么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实际上是一直存续的!所以,如果有人为了眼前利益在交通事故里揽了本不是自己的责任,那可能出现的后果就是:眼下由保险赔了一笔钱,若干年后,对方又一纸诉状要求继续赔钱——上一笔钱用光了,后续治疗还得用钱!等那个时候,我相信有人一定会后悔甚至吐血。
有人可能会问,那这种情况下我无责的话,我的修车钱怎么办?那我要批评一下问这个问题的小伙伴了:您一定没仔细看这帖子前面的内容。这种情况下,请参考本帖第二部分无责方索赔技巧——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还等啥啊?
合川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