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04 07:45:13
序 号 |
星级类 | 创 建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加分项目 | 得 分 | ||
扣分 | 加分 | 合计 | |||||
1 | 队伍 建设 20分 |
1、 律师事务所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 为合格等次; 2、 所内执业律师数(含兼职律师)达到5 人及以上; 3、 80%以上专职律师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执业律师按要求全部足时参加现场业 务培训和网络业务培训; 5、 聘用律师全部按规定缴纳“五险”,与 聘用人员签订有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6、 所内每年按业务收入5%提取了执业风 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编制有年度经费使用预算。 7、 重视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按要求开展 “三会一课”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队伍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 8、确定了政治协理员。 |
1、律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 2、所内执业律师未达到5人的,扣 1分; 3、80%以上专职律师(含兼职)学 历未达本科及以上学历,扣1分; 4、未完成市局规定的培训学时的, 差一人扣1分; 5、聘用律师未缴纳“五险”的,差 一人扣1分;未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差一人扣1分,未缴纳“五险”的,差一人扣1分; 6、未按规定提取执业风险基金、事 业发展基金的,差一项扣1分; 7、党支部未组织“三会一课”的, 扣1分,未有经费支持的,扣1分;所内未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扣1分; 8、无协理员扣1分,未有效开展工作的,扣1分。 |
存在下列各项的,分别一次加1分: 1、律所在区级及以上媒体 公开发表理论文章的; 2、律所或律师被授予区级 及以上荣誉的; 3、所内有1名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的专职律师的; 4、所内有取得律师专业职 称的; 5、律师事务所存续时间15 年以上的; 6、律所内建立有党支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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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 建设 20分 |
1、 个人所或合伙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且 实际用于办公; 2、 设有独立的档案室、财务室、会议室、 接待室; 3、 办公场所规范整洁,律师衣着得体、待 人礼貌,律所标牌醒目。 4、 律师事务所每人有一套中档,完好无损 的办公桌椅; 5、 所内配备有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 机、扫描仪、文件柜、空调。 6、 执业律师人均有1台电脑。 |
1、 办公用房未达到100平米的,扣3 分; 2、 没有独立的档案室、财务室、会 议室、接待室,分别扣1分; 3、 办公场所脏、乱、差,扣1分; 律师衣着不整,扣1分;律所标牌设置不醒目,扣1分; 4、 办公桌椅陈旧、损坏,扣1分; 5、 所内未配备电话、传真机、电脑、 打印机、扫描仪、文件柜、空调,差一项扣1分; 6、 人均未达到1台电脑的,差一人 扣1分。 |
存在下列各项的,分别加1 分: 1、办公用房是写字楼的; 2、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基础 面积50平米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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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 管理 20分 |
1、所内行政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规范,有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工作记录; 2、 制度规范:所内建有执业管理、利益冲 突审查制度;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年度考核制度、风险告知制度,实习律师管理制度、印章及所函管理制度、律师执业质量检查、评议和奖励等制度。律师了解各项管理制度。 3、按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含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专题教育),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4、 落实阳光执业公示(含执业律师姓名、 照片、执业证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5、 律所档案管理规范。所内建立律师执业 档案、年度考核档案、实习律师档案、诚信执业档案、财务票据档案、案卷卷宗档案(归档率达75%)、文件档案、重大事项报告及各项活动开展档案。 6、 配备有专职内勤人员。 7、 抽查律师办案卷宗及律师服务质量意 见卡,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1、 行政管理人员没有分工的,扣1 分;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没有记载的,扣1分; 2、 制度规范中,缺其中一项制度的 扣1分;所内律师不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1人扣1分; 3、 未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政治学 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专题教育的,少一次扣1分; 4、 阳光执业未按要求公示的项目 进行公开的,差一样扣1分; 5、 档案管理规范中,少建立一样档 案,缺一样扣1分; 6、 所内未配备专职内勤的,扣1分; 7、 群众满意率未达到95%以上的, 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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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 建设 20分 |
1、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费额达到20万元以上; 2、所内有诉讼、非诉、顾问等专业分工或设有专业业务部(室),有专业化发展方向; 3、律师事务所专业化业务收入达到业务总收入的30%以上; 4、 所内每年组织业务培训和案件研讨12 次以上。 |
1、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费额未达20万元的,扣1分; 2、所内没有专业分工或没有专业业务部(室)的,扣1分; 3、所内专业化业务收入未达标的扣1分; 4、所内未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件研讨12次的,少一次扣1分。 |
存在存在下列各项的,分别加1分: 1、律师事务所年收费总额较上一年度增加10%的;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 数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2、 律师事务所固定资产 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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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形象 建设 20分 |
1、执业律师每年至少完成2件法律援助案 件; 2、按时参加区信访值班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按时按要求参加重庆市和区司法局、合川分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和相关活动; 4、积极组织律师到镇(街)、村(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活动。 |
1、未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少一件扣1分; 2、未完成信访值班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少一次扣1分; 3、未按要求参加重庆和区司法局、分会组织的会议、培训和相关活动的,少一次扣1分; 4、未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活动的,扣1分。 |
存在下列各项的,分别一次加1分: 1、律所或律师个人参加捐资助学、扶贫救灾,为公益基金捐款的; 2、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的; 3、所内律师当选区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律师提出的建议被上级部门采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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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 注 |
否定性指标: 1、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2、律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和行业处罚的; 3、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 4、律师事务所工作或律师不遵守规章制度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