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1-03 13:00:36
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正如众多车主所质疑的:“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税修建的,车主也交了燃油税,为什么在城市公共停车位停车还要交费?”换言之,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
三是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这个就更不用细说了
,停车费具体用在了哪里,很少有城市有明确账目公开。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拿这话形容当下一些停车黑收费现象并不为过。”
客观而言,从道路交通管理的角度看,路边停车收费并非不可理解。不过依法治国的今天,路边停车该不该收费以及收费去向等问题,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有一个明确说法,不能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
合川律师(本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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