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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常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27 07:39:57

        作为律师,常有当事人咨询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其实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无非就是那个几点,现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关键中,一般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十日内完成,需车辆鉴定、严重人伤的除外。一般认定的依据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以及当事人在驾驶行为中的违章情况。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国辆驾驶人员,行人,乘客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交法》和其他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
  1,过错情况,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责任。
各方均无过错的,属于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对方无责任。
2,违章情形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承担事故责任。
 
合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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